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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

德清发布
2024-07-2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和《关于2024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德卫健〔2023〕46号)精神,现将2024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设招聘岗位32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见《2024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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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认定以2024年5月7日为准,2024年毕业的德清生源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5. 本次招聘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以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为认定依据,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7日

6.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择优签约条件

1. 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以毕业时国家已公布名单为准)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次、二等奖学金2次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3次(每学年综合奖学金按1次计算,每学期综合奖学金按0.5次计算)。

2. 2023年、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愿意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和岗位以《2024-2026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目录》为准(附件2);

(2)愿意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3. 其他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不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招收对象的毕业生,可不提供规培合格证书);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愿意从事急需紧缺岗位或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专业和岗位以《2024-2026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目录》为准(附件2)。


(三)符合《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文件的医疗卫生人才,按文件规定执行。

(四)不列入择优签约对象人员

1. “招聘与招录”并轨的2024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以往违约或辞职的定向培养生;

2. 本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3.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或解聘人员。


三、择优签约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附件3),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

3.报名地点:

(1)德清县人民医院及镇(街道)分院: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20号,德清县人民医院1号楼8楼822室集团组织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老师、屠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06,邮箱:dwjrsk@163.com。

(2)德清县中医院:德清县武康街道群益街383号,德清县中医院7号楼3楼307室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2-8016283,邮箱:1194819935@qq.com。

(3)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德清医院)及镇分院:德清县新市镇钱家桥路6号,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德清医院)住院部3楼(行政一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8441512,邮箱:dqsyrs@126.com。

(4)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北路268号,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联系人:范老师、金老师,联系电话:0572-8820439,邮箱:zjdqcdc@126.com。

4.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24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202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奖学金等荣誉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择优签约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择优签约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统一组织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对报名考生学历、资格、获奖荣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量化评分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量化评分和面试成绩均相等,通过增加复试(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德清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网“通知公告”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

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202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择优签约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公示后,被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聘用通知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到岗),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健康保健集团统一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不包括三年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四、政策支持


1.对符合《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卫健〔2021〕12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相关奖励政策。
2.对符合《德清县卫生健康事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德卫健〔2019〕136号)文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予以3~10万人才经费补助。
3.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可识别二维码进行下载


附件1:2024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计划表


附件2:2024-2026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目录


附件3:2024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报名表


-END-


来 源:健康德清

编 辑:黄佩雯

审 核:张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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